沈阳: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
发布时间:2023-09-25 07:35:09近日,沈阳市
1、支持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
2、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已生育二孩或三孩,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,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.3倍。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:单方缴存,最高60万元;夫妻双方缴存,最高80万元;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,最高100万元。
3、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、青年人,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.2倍。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:单方缴存,最高60万元;夫妻双方缴存,最高80万元;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,最高100万元。
4、支持改善性
5、支持首套住房商贷未结清的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。对有1笔未结清住房商贷的缴存职工家庭,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。
6、支持职工延长贷款偿还期限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偿还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、女55周岁,放宽为男65周岁、女60周岁。
7、调整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。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比例由30%调整为20%。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最低首付比例由40%调整为30%。
8、取消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。原贷款申请条件中“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(不含委托还贷)记录”调整为“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现金提取公积金后,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”。